我没思考过怎么得到她,只是一味地为了她神魂颠倒,在她结婚之前做了我从前没有想过的事,却觉得由衷快乐。但她还是一门心思要嫁出去,还邀请我去了结婚仪式。


的确。我起初打心眼儿里抗拒这一切,未曾想过她会结婚。我疯疯癫癫在街上游荡,糟蹋自己的身体。我整天酗酒疯叫达旦。然后被人一把扔出了酒馆。裤兜里剩的几个钢镚儿也被抖落出来,他们还扒了我的上身衣服。那天我脑袋昏昏沉沉躺了一会儿,摇晃着步子扶着柱子狂吐,回家换了套破衣烂衫。


然后我病得很凶,蒙头大睡。醒来的我便忘了她。但她在我喝酒时忽隐忽现在我身边晃荡,我就又想起了她。我捏着那又白净又细长的,从墙里伸出来,又软又滑的小拇指低声喃喃。


我想起来她的小拇指上原先套着戒指,那时候颜色可真漂亮,银色和红色交相辉映。当时我想把那戒指拔下来换成一个草圈儿,却拔不动,就拿了把尖刀撬它。她拼命挣扎,不理解为什么我要这么做。尖刀就在她的小拇指上划了一个口子。她打了我一巴掌,我就恼羞成怒一刀捅向那娘们儿的奶子,等断气以后把她砌进墙里,却没留过什么尾指。


想到这里我满脑袋冷汗,眼前竟然变得一片漆黑,身体也不能动弹,尾指好像被谁狠狠掐着。我打了个寒战,感觉到裆里隐隐有骚味传过来。却察觉到自己眼皮紧闭,就猛地一睁眼。


原来天亮了。


我握着自己的尾指,床单一片潮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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